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10-18 浏览次数:790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江科大校〔2019260号),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提高教学工作积极性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直接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第三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学院承担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在编任课教师(含实验指导教师)均应接受考核。学院外聘教师和学院行政人员不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主要考察教学效果、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研究与建设等三个方面。其中,教学效果的考察权重占80%,教学工作量考察权重占10%,教学研究与建设的考察权重占10%。

第三章 组织领导与考核等级

第五条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系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尽可能兼顾学科、专业的结构平衡。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对学院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受理教师申诉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第六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论分为A+、A、B+B、C五个等级,并做等级数量比例控制。原则上,A+、A、B+级人数比例分别控制在总考核人数10%、15%和40%以内(按比例核算出的人数值按四舍五入方法取整)。

第四章 考核程序与方法

第七条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考核。具体工作程序及方法如下: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学年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登记表》,经学院教务办核实后,交学院考核工作组。

2.学院考核工作组核定教师考核得分。

教师考核得分=教学效果得分+教学工作量得分+教学研究与建设得分

1)教学效果得分核算办法

教学效果指学生、督导组专家或同行对教师承担的理论课程、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活动进行的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效果得分满分为80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教学效果得分=(学生评教分×80%+督导或同行评教分×20%×80%

学生评教分和督导或同行评教分均为百分制。学生评教分由评估处统一下达,督导或同行评教根据学校学院数据。学院每位教师每个学期听课次数不低于3次。承担多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学生评教分、督导或同行听课评分取多门课程平均分。若由于承担指导毕业设计等教学任务或其他特殊原因没有督导或同行评教分的教师,该项得分以全院教师该得分的平均分计。

督导或同行评教分的评价等价于折算分值对应参考表

评价等级

优+

良+

中+

合格

折合分数

95

90

85

80

75

70

60

2)教学工作量得分核算办法

每位教师每学年完成至少96学时课程(含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教学任务,则教学工作量得分为满分10分,低于该工作量的按学时比例扣分。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未完成者,每少一次,在教学工作量得分中减1分(10分中减)。

3)教学研究与改革得分核算办法

教学研究与建设得分见附件《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分计算办法》中教研业绩分计算办法。业绩分2000分定为满分10分,超过2000分按满分10分计,未达到2000分则按比例折算。折算方法如下:

教学研究与建设得分 = (教师教学研究与建设业绩分/2000分)*10。

按照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总分由高到低,前15%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讲课比赛或以提交微课形式参加比赛(每人15分钟),讲课比赛评委由5-7名校、院专家组成。进入讲课环节的教师,以讲课比赛专家打分占30%,业绩考核的初始总分占70%来确定最终分数,并按照最终分数由高到低来确定A+(校“学年教学优秀奖)”名单。进入讲课环节而未获得A+的教师,仍按照业绩考核初始总分与其余教师进行排序,最终确定获得各等级教师名单。

第八条 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A级及以上等级:

1)当学年两个学期,学期学生评教结果排名在学院教师后50%(不含50%);

2)督导获同行评教为良及以下者;

3)教学工作量排名在系里教师后30%;

4)在省、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论文

5)出现教学事故者。

第九条 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C级:

1)当学年师德评定不合格;

2)当学年督导随堂听课评价不合格;

3)当学年发生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4)当学年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

5)“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或教学文档资料抽查最近连续两次不合格;

6)其他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严重违规违纪情节。

第十条 考核工作组将考核初评结果向教师本人通报,对考核结果进行院内公示。教师若有异议,可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院召开教学考核工作组会议进行复议。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各学院考核为 A+、A 级的教师。奖金颁发标准为:评定为 A+级者,每位奖励 5000 元;评定为 A 级者,每位奖励 3000 元。学校为考核为 A+级的教师,同时授 予“学年教学优秀奖”荣誉。

对当学年教学效果单项考核结果排名在学院后 5%的教师,学院制定并落实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措施。对当学年考核结果为 C 级或连续两学年教学效果单项考核结果排名在学院后 5%的教师,学院扣减 500元奖酬金并减少或暂停安排其下一学年的课程主讲任务(对问题特别严重者应予转岗)。

第十二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各学年的考核结论将作为学院考察教师岗位聘任、评奖评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8-2019学年起试行,由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分计算办法

 

附件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分计算办法

类别

内容

业绩分

内容

业绩分

教学成果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200000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100000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60000

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60000

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20000

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4000

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600

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400

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300

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200

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60000

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00

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8000

省部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8000

省部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4000

省部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000

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160

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00

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60

国家级教材获奖

8000

省部级教材获奖

4000

国家级课程(群)奖(含慕课)

20000

省部级课程(群)奖(含慕课)

8000

校级课程(群)奖(含慕课)

480

校级规划教材出版 (30万字以下)

600

校级规划教材出版 (30万字以上)

940

全国多媒体课件奖

150

省级多媒体课件奖

150

校级多媒体课件一等奖

100

校级多媒体课件二等奖

60

校级多媒体课件三等奖

40

校优秀教学质量奖

60

国家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1000

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300

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600

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200

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

300

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

100

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  

100

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

60

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  

30

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优秀奖  

10  

指导竞赛及学位论文获奖

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特等奖

6000

省级学科竞赛A类特等奖

2000

国家级学科竞赛B类特等奖

4000

省级学科竞赛B类特等奖

1200

国家级学科竞赛C类特等奖

400

省级学科竞赛C类特等奖

400

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一等奖

4000

省级学科竞赛A类一等奖

1200

国家级学科竞赛B类一等奖

2000

省级学科竞赛B类一等奖

800

国家级学科竞赛C类一等奖

60

省级学科竞赛C类一等奖

60

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二等奖

2000

省级学科竞赛A类二等奖

800

国家级学科竞赛B类二等奖

1200

省级学科竞赛B类二等奖

400

国家级学科竞赛C类二等奖

40

省级学科竞赛C类二等奖

40

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三等奖

1200

省级学科竞赛A类三等奖

400

国家级学科竞赛B类三等奖

800

省级学科竞赛B类三等奖

200

国家级学科竞赛C类三等奖

20

省级学科竞赛C类三等奖

20

指导挑战杯获国家特等奖

16000

指导挑战杯获国家一等奖(金奖)

6000

指导挑战杯获国家二等奖(银奖)

1600

指导挑战杯获国家三等奖(铜奖)

600

指导挑战杯获省级一等奖(金奖)

600

指导挑战杯获省级二等奖(银奖)

400

指导挑战杯获省级三等奖(铜奖)

200

挑战杯预研项目

100

挑战杯准参赛项目

200

入选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

120

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000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000

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

2000

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二等奖

1000

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三等奖

400

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奖

1000

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00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00

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0

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

50/每人

教研教改项目

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

8000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级课题

8000

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般)

4000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课题

4000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中之重)

4000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

1200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般)

600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600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重点)

1200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一般)

600

校级重点教改项目

960

校级一般教改项目

480

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

300

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150

省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

300

校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

150

教研论文

核心期刊

120

新华文摘全文转

400

统计源期刊

80

新华文摘论点转载

120

其它有刊号期刊

40

备注

1同一成果或项目就高原则;

2、未列入表中成果,由学院办公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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