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大型室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进一步规范报修程序,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大型仪器室的仪器设备维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大型仪器管理教师负责报修和维修。
第二条 新投入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要充分运行,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凡属厂方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积极与厂家取得联系,及时得到修复或做出退(换)货处理。
第三条 凡超出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的维修,首先要立足自行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及小修),确实无法自行修复的,申请维修。
第四条 仪器设备报修前,需联系厂家或维修单位,初步了解故障发生的原因、维修或更换配件所需费用。
第五条 报修及维修程序:填写维修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实验中心领导签字——分管副院长签字——设备维修——维修验收——维修费用报销。
第六条 未经过申请而自行找人维修或更换配件,所发生的费用将由本人负责,学院不予报销。
第七条 本办法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
报修部门名称:
设备 编号 |
| 设备 名称 |
| 单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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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厂家 |
| 购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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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存放地点 |
| 设备管理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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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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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用估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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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现象 以及可能原因 |
维修申请人: 年 月 日 | |||||
申 请 单 位 意 见 |
实验室主任: 年 月 日 | |||||
实 验 中 心 意 见 |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
学 院 意 见 |
经学院办公会讨论后,同意/不同意维修!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
验 收 意 见 |
验 收 人: 年 月 日 | |||||
注:此表待仪器设备维修验收后,交由实验秘书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