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化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1425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1、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2、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

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学院总招生数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拟招生人数

62

化学

070300

21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12

化学工程(全日制专硕)

085216

20

化学工程(非全日制专硕)

085216

9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及专业负责人组成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组长:袁爱华

成员:郭永强 王新刚 杨亚洲 张俊豪 陆鸿飞 陈芳艳

秘书:石婕

四、复试日程安排

2019321-22

五、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办法

复试是为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创新意识和培养潜力,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复试原则。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内容主要包括:

1.一门专业课闭卷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表: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复试笔试科目

化学

070300

物理化学或有机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化工原理或物理化学

化学工程(全日制专硕)

085216

化学工程(非全日制专硕)

085216

  

科目代码及名称

参考书

937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2008第三版,胡宏纹编,高教出版社。

934化工原理

《化工原理》2010第四版,王志魁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935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上下册2011第五版,天津大学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注:为保证复试的公平性,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与初试专业课科目不重复。

2.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其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

3.考生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和学籍学历信息及身份审核。考生复试前要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证件由学院核对复试资格;体检由校医院组织实施;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提供人事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论。

六、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分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二种类别分别按综合成绩高低降序排列(调剂考生按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50分)+口语与听力总成绩(50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

2.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当天给出复试结果上报学校并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予以公示。

3.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政审、体检、学籍学历审查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七、其他

1、推荐免试研究生不需参加复试。

2、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4、本细则由江苏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学院申诉及联系电话:0511-85638920

 

  

江苏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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