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
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评价考生能力水平,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保整个复试过程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学院党委专兼职纪检委员、负责专业建设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5-7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集体研究招生事项,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安排、落实工作。
2.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科所在学院党委专兼职纪检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学院监督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低于5人。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学院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2290
三、基本要求
1、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
2、调剂基本条件
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具备参加我校调剂资格: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拟调入专业在我校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4)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详见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江苏科技大学调剂学术要求》(网址:https://yjsb.just.edu.cn/);
(5) 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3、调剂工作流程
阶段 | 内容 | 备注 |
调剂 | 调剂系统开通,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
根据学院调剂细则筛选调剂生源进入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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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发复试通知,考生回复通知 | 1、考生应及时接受调剂系统中的复试通知;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 |
复试 | 参照《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学院复试细则相关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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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 网上发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调剂过程结束。 | 考生应及时接受调剂系统中的拟录取通知 |
四、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数据为准。
五、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六、复试信息发布
学院提前在网站对社会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等相关信息。对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七、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参照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收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调剂线上复试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尽快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请报考我院的考生将以下材料以PDF形式按照下述编号顺序提前备好,待我方将复试名单等基础数据录入系统后即可在线提交):
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准考证;
3.往届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需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国(境)外求学考生须提供其相应的国外成绩证明等证明材料;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非全日制或定向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应届生可提供毕业就业协议书)及江苏科技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需签字盖章);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八、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江苏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线上复试的调剂考生请在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里提交PDF形式文件。
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建议、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第二阶段:外国语和专业知识考核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重点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满分共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知识考核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满分共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课考核(考试)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开展专业课考核,满分共1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不及格(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九、复试日程安排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8日。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注意以下两点
(1)“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2)务必注意,学校要求是双机位模式,请提前做好准备,否则不予复试。
十、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办法
复试包括一门专业课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其中:
①专业课考核。内容为专业复试科目内容,满分150分。具体参考书目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https://gsas.just.edu.cn/zsml/sszsml/index/2025)专业课考核方式采取网上面试形式。②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
十一、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150分)+口语与听力总成绩(5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100分)
2、学院在复试结束后给出复试结果上报学校并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予以公示。
3、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政审、身心健康、学籍学历审查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十二、其他
1、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3、本细则由江苏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十三、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1-85605150 0511-85638920
江苏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江苏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5年调剂专业及其相关要求
学院名称 | 调剂专业代码 | 调剂专业名称 |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 调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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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学科门类 | 第一志愿专业代码 | 第一志愿专业名称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备注 | |||
环境与工程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7 | 0703 | 化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201-英语(一) | 同等条件下优先301-数学(一) | 同等条件下优先自命题科目为化学或化工原理专业科目 | 1、满足一志愿报考专业或初试科目要求,即可参与本专业调剂; |
077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083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0836 | 生物工程 | |||||||||
环境与工程学院 | 0817J1 | 能源化学工程 | 07 | 0703 | 化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201-英语(一) | 同等条件下优先301-数学(一) | 同等条件下优先自命题科目为化学或化工原理专业科目 | 1、满足一志愿报考专业或初试科目要求,即可参与本专业调剂; |
077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083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0836 | 生物工程 | |||||||||
环境与工程学院 | 085602 | 化学工程 | 07 | 0703 | 化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201-英语(一) | 同等条件下优先301-数学(一) | 同等条件下优先自命题科目为化学或化工原理专业科目 | 1、满足一志愿报考专业或初试科目要求,即可参与本专业调剂; |
077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083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0836 | 生物工程 |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
0859 | 土木水利 | |||||||||
环境与工程学院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07 | 0703 | 化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201-英语(一) | 同等条件下优先301-数学(一) | 同等条件下优先自命题科目为环境类或化学或化工原理专业科目 | 1、满足一志愿报考专业或初试科目要求,即可参与本专业调剂; |
077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083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0836 | 生物工程 |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
0859 | 土木水利 |